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无效的行政决定不发生法律效力

admin 2023-04-02 16:08 阅读数 #综合学识

1、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

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是指在行政管理活动中,为保障行政程序的公正、合法、有效,保护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,规范行政机关的行为,维护社会稳定,根据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我省实际情况,制定的行政管理程序的规定。

本规定适用于山东省国家机关和行政机关、事业单位、企业、社会团体、个人及其他组织的行政管理活动。本规定旨在规范行政管理程序,加强行政机关的职能管理,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,促进行政机关和相对人之间的公平合作关系。

本规定规定了行政管理活动的程序,包括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、批复、审核、许可、登记、认定、奖励和处分等活动的程序,以及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的程序。行政管理活动必须依法行使职权,符合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的规定,严格按照程序操作,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利益均应予以尊重和保护。

在本规定之下,行政机关还应当完善自身的行政管理制度,建立健全行政诉讼制度,引导并促进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受到保障。行政机关应当积极推进政务公开,加强对行政管理程序的监督和检查,落实好行政机关的责任,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监督权和申诉权。

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是一项重要的行政法规,对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,规范行政管理程序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。因此,在行政管理活动中,我们应当认真遵守规定,提高法律意识,秉持公正、透明、依法行政,做到行政决策、行政实施、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等程序合法、公正、有效。

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无效的行政决定不发生法律效力

2、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无效的行政决定不发生法律效力

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了一条十分重要的规定:“无效的行政决定不发生法律效力”。这条规定的实施,能够维护社会公正,促进行政法治的发展。

所谓行政决定无效,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外作出的决定,未经依法授权或违反法定程序,或超越法定职权或滥用职权所作的决定。这种决定的恶劣影响,不仅严重侵犯了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,而且也会损害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和威信。

为了遏制这种现象的发生,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明确规定了无效的行政决定不发生法律效力。这意味着,一旦行政决定被认定为无效,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将被撤销或废止,被侵犯的权益也将得到有效维护。

这条规定的实施,对于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它一方面强化了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和法定程序,督促行政机关认真履行职责,遵循法定程序,杜绝滥用职权和违法作出决定的情况。另一方面,它也提高了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保障程度,促进了公正、公平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法治的发展。

但同时,我们也要看到,这条规定的实施需要依赖于相关职能部门的严格监督和执法。只有在相关职能部门充分行使职权、保持高压态势、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的情况下,才能够真正保护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,促进行政法治的发展。

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明确规定了无效的行政决定不发生法律效力,这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,对于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、实现公平公正具有积极作用。同时,在实施过程中,我们也应该保持高度警惕,不断提高行政法治的水平,努力营造法治、公正的社会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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